宁波市地方税务局文件
甬地税二〔2010〕25号
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
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县(市)、区地方税务局(分局),市局直
属分局,稽查局:
现将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[2009]128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。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。
附件: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[2009]128号)
二○一○年二月五日
主题词: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知
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0年2月5日
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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