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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曙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
发布日期:2010-06-23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海曙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

 

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

 

根据《关于印发《宁波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》(甬地税征〔201072)要求,为认真做好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,确保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实施,制订实施方案。

 

一、总体要求

 

本次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实施,是建国以来范围最大、影响最深的一次普通发票改革措施,涉及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和税务机关的发票管理业务。市局要求通过简并统一工作的实施,切实减轻纳税人发票使用成本;加强使用新票的宣传培训,使纳税人能了解和掌握使用新票的意义和具体使用方法,确实感受到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带来的便利。

 

二、组织领导

 

为确保普通发票换版工作顺利实施,决定成立普通发票换版工作领导小组,由陈世豪局长任组长,周永章副局长任副组长,成员由陈衍、王军辉、李晓、胡张正、夏巍、任凯波、陈福明等同志组成。领导小组统筹协调、组织力量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,由征管科负责实施普通发票换版具体工作,信息中心负责技术保障和操作培训工作,税源科负责对纳税人宣传和解释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强化宣传服务,通过税务网站、办税服务厅、纳税辅导培训、税易短信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。制订普通发票换版工作告知书,通过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逐户发放。

 

三、实施步骤

 

(一)具体时间:

 

1201071起全面启用新版发票。

 

2201071日至20101231日为过渡阶段,新旧版发票可同时使用。

 

3201111日起,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,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,并限于2011115日前由发票印制、使用单位和个人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销。

 

(二)具体步骤:

 

1前期准备:5月底前拟订实施方案,拟写纳税人告知书,在税务网站和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告。6月通过短信、纳税辅导平台进行广泛的宣传;结合“开票软件”的推广应用,受理初次使用机打发票和使用税务局提供“开票软件”纳税人的申请。

 

发票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在对纳税人“验旧换新”时,告知纳税人旧版发票已领购的纳税人库存数量、起至号码段,方便纳税人对旧版已领购发票的清理。

 

对原使用具名发票的纳税人,专题召开会议进行宣传、解释,确保年底前平稳过度,不影响纳税人的业务开展。

 

保障日常发票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,调整发票管理人员和窗口人员的工作安排,做好新系统人员的操作和业务培训。

 

2、发票换版工作从201071起全面实施。按照总局尽可能减少因换版所造成的发票损失要求,发票换版工作按照以下原则逐步实施:(1)按照新版发票的行业划分,逐步启用;其中总局统一式样行业的发票,根据总局、市局具体时间执行。(2)对201071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,统一使用新版发票。(3)对201071前已申请领购旧版发票的纳税人,在局库存旧版发票领购完(预计使用到8月底)后,统一使用新版发票。(5)对201071前已申请领购旧版发票的纳税人,从201071可以申请使用新版发票,但必须缴销旧版发票。

 

预计发票换版工作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。

 

四、工作要求

 

(一)普通发票换版工作应结合“普通发票开票软件”推广应用工作一并开展。

 

(二)切实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宣传服务工作,特别注重新版统用手工发票(限额千元版、百元版)、通用定额发票(百元以下)因票面限额(额)缩小对纳税人所带来的影响,确保普通发票换版工作不影响纳税人的正常业务开展。

 

(三)确保新版发票的库存量和供应量。新版通用机打发票从201071日起按2个月预计使用量供应,通用手工发票、通用定额发票、旧版发票继续按月预计使用量供应。

 

(四)督促纳税人及时进行旧版普通发票的核销,并限于2011115日前向税务机关核销。发票管理窗口必须及时(发票验旧换新时)对纳税人缴销的空白发票进行V形剪角处理(裁去发票监制章),并造册登记,封存入库,便于以后统一销毁。

 

(五)征管科做好前期工作和应急准备,确保集中换版过程中业务的正常开展。做好使用手工发票纳税人向机打发票转移的服务工作。

 

经向市局请示,对使用市局“普通发票开票软件”的纳税人,相关资料备案后,不再进行前置审核。

 

五、咨询服务电话:

 

征管科:871768808717687097176871

 

 

 

宁波市海曙地方税务局

 

201061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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