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加强教育培训,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。该局不断强化对执法人员的“法治”教育和“执法风险”的警示教育,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“法治”观念、依法行政意识,克服执法上的侥幸心理和麻痹心理。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,通过熟练掌握业务技能、计算机操作技术以及协调能力等,尽可能地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,从而提高执法工作质量,规避执法风险。
二是完善内控机制,化解权力风险。对照岗位职责,认真梳理易发难控的权力运行风险点,并对各部门各环节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和研究,切实制定相互联系、相互制约的风险管理措施,强化权力制衡,防止在税收执法或行政管理中“不作为”或“乱作为”。
三是强化执法监督,防范管理风险。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和重大涉税事项集体决策审议制度,实行集体审批,民主决策。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,对执法依据、程序、主体、权限、责任、处理结果等项目予以公开,实行“阳光执法”。
四是强化税法宣传,构筑税务部门与广大纳税人的和谐关系。加大税法宣传力度,为纳税人提供优质、便捷、高效、公正的办税服务,取得纳税人与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,有效减少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冲突。 |